北京:4月1日起商家應使用“外賣封簽”或一次性封口外包裝袋
曾禾
2022-03-03 11:30
3月3日消息,據《北京商報》報道,北京發(fā)布的《網絡餐飲服務餐飲安全管理規(guī)范》(以下簡稱《規(guī)范》)將從4月1日開始實施。
《規(guī)范》對于供餐要求方面有著明確規(guī)定:供餐者應使用外賣包裝封簽或一次性封口的外包裝袋等密封方式,封簽、外包裝袋口在開啟后應無法復原。
現在距離此新規(guī)實施不足1個月的時間,編輯調查發(fā)現,目前北京外賣封簽情況參差不齊:有的使用封簽,還有的使用訂書針、膠帶、保鮮膜等。
從消費端來看,超一半的消費者收到的外賣沒有被封簽。根據北京商報發(fā)起的“你收到的外賣有封簽嗎?”的投票來看,57%的消費者收到的外賣未被封簽。也有消費者反映,“并不了解封簽的概念,收到的外賣有的是使用訂書釘封口,有的是裹著多層保鮮膜”。
據了解,《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3月1日起正式實施,杭州市市場監(jiān)管部門開出首批4張因外賣商家未使用封簽、未安裝陽光廚房監(jiān)控而被責令整改的通知書。
《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規(guī)定,外賣商家應在經營者信息頁面顯著位置以視頻形式實時公開食品加工制作現場,并用封簽對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對不安裝陽光廚房或配送食品不使用外賣封簽的,市監(jiān)部門將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200-500元罰款。同時,配送食品沒有使用外賣封簽,配送員有權拒送,消費者有權拒收。
3月1日上午,杭州市市場監(jiān)管部門抽查市區(qū)35家外賣餐飲單位,有31家已建成陽光廚房、使用外賣封簽,4家未建成陽光廚房,當場開具責令整改通知書。通知書明確,如未在一周內整改,將被處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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