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拉拉被罰款40萬元
曾禾
2022-02-25 10:28
2月25日消息,天眼查信息顯示,2月24日,深圳依時貨拉拉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一條行政處罰信息,處罰事由為其他,處罰單位為深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福田監(jiān)管局,處罰結果為罰款40萬元。
此前,2021年8月,該公司因合同違法行為被深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罰款1萬元。
據天眼查信息,深圳依時貨拉拉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10日,注冊資本為10000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鄧康喬,經營范圍包括一般經營項目是:道路貨物運輸站經營;國內貨物運輸代理;國內集裝箱貨物運輸代理;運輸貨物打包服務等。許可經營項目是:普通貨物運輸(搬家運輸服務);道路貨物運輸;國內快遞等。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上海市交通委執(zhí)法總隊對貨拉拉、滴滴貨運、快狗打車三家平臺進行約談,明確要求平臺對在滬經營的注冊車輛全面復核,確保車輛人員信息的真實性,禁止無資質車輛及人員進入平臺,以及制定違規(guī)車輛清退計劃。如逾期不改正的,情節(jié)嚴重的,將面臨最高50萬元的罰款。
據了解,為進一步規(guī)范網絡貨運平臺運營秩序,嚴厲打擊“客載貨”違法行為,日前,上海市交通執(zhí)法部門聯(lián)合公安交警部門,在對滴滴貨運、快狗打車、貨拉拉三家平臺集中約談后,積極拓展執(zhí)法思路,運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對平臺向客運車輛提供派發(fā)貨物運輸業(yè)務訂單服務的行為,即未履行核驗、登記義務,進行了立案調查。
據悉,上海市交通執(zhí)法部門于2月18日、2月23日分別對天津快桔安運貨運有限公司(滴滴貨運)、天津五八到家貨運服務有限公司(快狗打車)、深圳依時貨拉拉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貨拉拉)開出了責令整改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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