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寧物流收關注函 第一大股東變更披露不合規(guī)
王小孟
2021-09-23 10:46
9月23日消息,昨日,深交所向新寧物流下發(fā)關注函,要求公司說明第一大股東變更已近半個月,截至目前仍未披露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的原因,并要求公司說明疑似資金占用事項的解決情況及立案調(diào)查進展。
2021年9月8日,宿遷京東振越企業(y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東振越”)減持公司股份434.23萬股。本次減持計劃實施前,京東振越持有公司股份44,668,711股,為公司第一大股東。截至公告披露日,京東振越持有公司股份35,606,411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為7.97%,曾卓持有公司股份36,3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為8.13%,公司第一大股東由宿遷京東振越企業(yè)管理有限公司變更為曾卓。
根據(jù)《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相關規(guī)定,曾卓應于上述股份變動3日內(nèi)編制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并予以公告,請曾卓說明截至目前仍未編制及披露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的原因。
根據(jù)前期公告,新寧物流子公司廣州億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億程信息”)關聯(lián)方曾卓(億程信息原法定代表人、時任董事長)、譚平江(億程信息時任董事、公司副總經(jīng)理)疑似通過預付采購款的方式占用億程信息5820萬元資金。針對該事項新寧物流已收到廣州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書》。
該《立案告知書》要求新寧物流說明上述疑似資金占用事項的解決情況及立案調(diào)查進展。此外,目前,公司第一大股東變更為曾卓,新寧物流須說明根據(jù)《創(chuàng)業(yè)板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0年12月修訂)》第9.4條第五項、第9.5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公司是否觸及其他風險警示的情形。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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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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