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第二拳砸下!阿里之后,這次是美團!
一、美團因“二選一”被市場監(jiān)管總局立案調查
時代的每一份饋贈,都在暗中標注了代價。
4月26日,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表示:近日,市場監(jiān)管總局根據舉報,依法對美團實施“二選一”等涉嫌壟斷行為立案調查。
可能有人還不清楚什么叫二選一,我簡單介紹下。二選一,即通過禁止平臺內經營者在其他競爭性平臺開店和參加其他競爭性平臺促銷活動等方式,限定平臺內經營者只能與當事人進行交易,并以多種獎懲措施保障行為實施。
簡單來說,你只能在一家平臺上開店,有他沒我,有我沒他。這種蠻橫不講理的競爭方式,不出問題才怪。
其實,在2021年3月,市場監(jiān)管總局就因為美團優(yōu)選、橙心優(yōu)選等社區(qū)團購廠商不正當競爭進行過了一次處罰,罰了美團優(yōu)選150萬元。沒有想到,更猛的還在后面。
結合4月10日市場監(jiān)管總局對阿里巴巴處以182.28億元罰款來看,一個月連“錘”兩大互聯網巨頭,這次國家反壟斷的決心可見一斑。
從立案調查到處罰落下,一般要經過四五個月的時間,對美團產生實質損失可能要更久,現在充其量只是影響下股價而已。
但我們不妨估計一下這次罰款的數額。《反壟斷法》規(guī)定,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由反壟斷執(zhí)法機構處以上一年度銷售額1%-10%的罰款,上次阿里罰款的取值為4%。
以這個處罰標準計算,美團2020年的營收為1147.94億元,也就是將罰款45億。雖然美團的酒旅業(yè)務不一定存在二選一行為,但考慮到這些業(yè)務的共通性,“連坐”也合情合理。
那么,這筆罰款對美團來說算多嗎?其實還挺多的。要知道,美團不像阿里那樣盈利多年,去年的凈利潤才堪堪47億元,這么一罰等于把一年掙的錢罰沒了!
不過,就算美團被罰也一點不冤,甚至相對于它作的惡來說,這筆罰款算輕的了!
二、美團作了哪些惡?
我們來細數一下美團都作了哪些惡:
1.“二選一”+大幅抽傭
二選一,是此次美團被反壟斷調查的主要原因,也是美團最廣為病詬的舉措。它最大的特點是與抽傭比例掛鉤。
起初,在美團還沒做起來的時候,為了吸引更多商家入駐,其抽傭比例相當之低。但隨著美團市場份額不斷提高,抽傭比例也直線上升,從5%提高到18%。
當商家們?yōu)楦哳~傭金叫苦不迭之時,美團拿出另一個方案——二選一。如果商家與美團簽訂獨家協議,則可以享受最低檔的抽成。
一邊是高昂的傭金,一方面是有限的流量,很多商家陷入了兩難。一些主要靠美團訂單的商家,果斷放棄了餓了么的市場;在美團上效益不好的商家,便轉投了餓了么的懷抱。至于“哪邊都不能少”的商家,很多直接選擇了關店。
可能你會問,美團的這種要求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商家偷偷在餓了么上賣不行嗎?這點美團也早想到了。美團有專門的監(jiān)測機制,一旦查出有商家違反協議,先由工作人員警告,警告無效則減少店家的配送量,最后凍結用戶。
以個人的力量反抗美團的二選一,比登天還難。
2.騎手罰款
不光商家被美團壓榨,騎手的錢也常被美團克扣。
美團對派送超時的騎手是有懲罰的,力度視加盟站和超時程度具體情況而定,一般在10-50元范圍內,如果有顧客投訴還有額外處罰,100-200都有可能。
如果一個普通騎手每個月都不犯錯,那么他的收入一定相當可觀,但實際操作起來幾乎不可能做到。外賣員屬于服務業(yè),是要和人打交道的,難免會遇到不通人情的、無理取鬧的顧客,隨手一個差評績效就有影響。
更何況,送外賣途中的不可控因素太多,且不說交通事故,光是下雨就影響配送速度,一個打滑可能就把顧客的湯弄撒了。而且有的超時是店家出餐慢導致的,最后還是要算在騎手頭上。一來二去,每個月總要被扣不少錢。
3.大數據殺熟
當然,消費者的錢美團也不會放過。
去年,一篇名為《我被美團會員割了韭菜》的文章刷屏了網絡。該文作者在點外賣時發(fā)現,同一時間在美團上同一家店鋪,同一個配送地址點餐,會員比非會員的配送費還要高。
作者稱,平常這家店的配送費基本就沒超過3元,而自己開通了會員后,配送費居然變成了6元。也就是說,買了會員后原本應享受的更低價,反而變貴了。
很多美團用戶看了文章后自己嘗試了下,發(fā)現自己也中招了!對于大眾的質疑,美團卻以網絡延遲等理由搪塞,吃相十分難看。
如此作惡多端,也難怪美團會被制裁了。
三、美團之后,下一個是誰?
阿里和美團,分別是零售型電商和服務型電商的“一哥”。正所謂槍打出頭鳥,先對他們進行反壟斷調查基本一打一個準。
當然,互聯網領域,凡是能做到行業(yè)第一的,沒幾個敢說自己干干凈凈,只是鐵拳還沒打到肉罷了。
那么,美團之后,下一個是誰呢?會是壟斷程度比美團更甚的滴滴、百度、騰訊嗎?
其實他們被反壟斷的概率反而很低。因為他們已經把市場擠占得差不多了,所處的領域幾乎沒幾個像樣的對手。如果他們不做就沒有人做,除非國家自己做。而且用戶已經形成了習慣,在沒有影響使用體驗的情況下,更換平臺的意愿不大。
因此,反壟斷一定要趁早,趕在企業(yè)還沒有“大而不能倒”之前進行。等真正的壟斷形成,恐怕為時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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