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訴群控軟件不正當競爭獲賠80萬元
2021-11-01 1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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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消息,今日,天眼查信息顯示,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與河南寶仁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紀某相關不正當競爭糾紛一審法律文書公開。文書顯示,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訴求被告停止研發(fā)宣傳、推廣、銷售、運營針對抖音App的群控營銷系統(tǒng),賠償其經濟損失等1000萬元。法院認為,被告寶仁公司銷售“藍海智能營銷系統(tǒng)”,一次控制多部手機進行點贊、關注、轉發(fā)、評論等行為虛構訪問數據,并從中賺取使用費,侵害了“抖音”用戶和原告等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破壞了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最終裁判結果為,被告寶仁公司立即停止研發(fā)宣傳、推廣、銷售、運營針對抖音App的群控營銷系統(tǒng),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共計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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