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圣依楊子夫婦回應直播帶貨風波
抖音帶貨主播、明星黃圣依丈夫楊子在1月28日晚間發(fā)文就近日的帶貨風波做出澄清回應,楊子表示,網(wǎng)傳的“備貨170萬只賣出一單”一事與之并無關聯(lián),該產(chǎn)品未與其經(jīng)過任何形式的售賣及同框。
在文中,楊子表示,網(wǎng)傳的報警事件,并不是抖影公司邀請其進入覃進展直播間做兩個小時嘉賓所致,而是因為一家叫好媽媽的公司、一家叫晟宸澤的公司跟眾多商家簽署了銷售保量承諾,但從新聞中得知,眾多未完成保量的商家找這兩家公司退款的時候,兩家公司已是人去樓空,所以眾多商家選擇了報警,報警事件源于商家和招商公司的合約糾紛。
對于網(wǎng)傳的收取眾商家3000余萬元招商費,楊子稱,收取費用的兩家公司:晟宸澤、好媽媽與之無任何關聯(lián),其不認識也未接觸過該兩家公司的任何人員,更不知曉其招商內(nèi)容及各種侵權行為。
最后,楊子敬告相關招商公司,立即停止對其的侵權,切實拿出實際行動解決好與眾商家的糾紛,履行好保量及退款的承諾,將眾商家的損失降到最低,“我們將與眾商家一起并肩而立,侵權必究。”
圖源:微博@楊子
此前,黃圣依曾通過其個人工作室作出過回應。1月25日,黃圣依工作室發(fā)表聲明稱,1月16日,黃圣依和楊子是應抖影文化傳媒(上海)有限公司(下稱“抖影傳媒”)的邀請,作為嘉賓到@表哥(覃進展)的直播間助力推介帶貨。
黃圣依工作室強調(diào)稱,兩人沒有作出過任何形式的招商等授權以及任何保量等承諾,且兩人全面履行完成了合約內(nèi)容,包括約定的直播時長、需以嘉賓身份助力推介30個指定產(chǎn)品等。
“對于任何未經(jīng)授權使用黃圣依、楊子肖像或名義進行任何形式的商業(yè)活動,我方將堅決追究其法律責任?!秉S圣依工作室稱,他們已第一時間敦促抖影傳媒對各商家、各品牌方嚴格履約,及時妥善處理善后事宜。
圖源:微博@黃圣依工作室
回顧事件經(jīng)過:某臘肉品牌的負責人于2023年12月在抖音上看到一條直播招商廣告,經(jīng)過考察后,他們與上海晟宸澤廣告?zhèn)髅接邢薰荆ㄏ路Q“晟宸澤傳媒”)簽訂了合同。合同顯示:晟宸澤傳媒提供直播帶貨服務,每場直播藝人為行業(yè)頭部達人,助力嘉賓為明星。其中,第一場直播時間為1月16日,由達人@表哥(覃進展)、藝人黃圣依和楊子直播;第二場的時間及藝人嘉賓待定。
不過,直播的進展沒有晟宸澤傳媒此前承諾得那么順利。本場直播最終只賣出去一單,銷售額約100余元,而且只有覃進展在,沒有黃圣依和楊子。該臘肉品牌負責人稱,他們要求解約退款,但被晟宸澤傳媒方面一拖再拖?!罢f好了要播的沒播,承諾的比例沒完成,我們也拿不到同框的直播切片,晟宸澤傳媒已經(jīng)沒有能力執(zhí)行這份合同了?!?/p>
1月中旬,該臘肉品牌負責人趕往晟宸澤傳媒在上海市的辦公地,但發(fā)現(xiàn)其辦公室內(nèi)沒有員工,且有經(jīng)歷相似遭遇的品牌商家也在這里蹲守。從最新的統(tǒng)計結果來看,共涉及71個商家。其中,與部分商家簽約的是上海好媽媽影視發(fā)展有限公司(下稱“好媽媽影視”)。
目前,該臘肉品牌負責人已經(jīng)報警,且拿到了《上海市公安局案(事)件接報回執(zhí)》?;貓?zhí)單顯示:XXX等代表60余名受害人至我經(jīng)偵支隊窗口報案稱:2023年12月至今,好媽媽影視與多名受害者簽訂直播帶貨對賭協(xié)議,該協(xié)議規(guī)定如果直播帶貨未達協(xié)議最低金額,公司將按比例退款。受害人支付3000多萬直播服務費,但該公司直播帶貨未達協(xié)議規(guī)定最低金額,也拒絕按對賭協(xié)議退款,故受害人認為好媽媽影視涉嫌合同詐騙案。
圖源:紅星資本局
1月26日,晟宸澤傳媒相關負責人作出公開回應。對于未達承諾的銷售數(shù)額且不退款一事,該負責人解釋稱,合同不是針對單場直播的,“我們不可能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一場直播中,而是會在合同期內(nèi)安排主播持續(xù)地直播?!狈喨莺贤l(fā)現(xiàn),合同內(nèi)確實都標明了合作期限,如90天兩場直播、90天三場直播、100天三場直播(有行業(yè)頭部達人+明星的陣容),且可提供直播切片。
該負責人表示,如果合作期限內(nèi)沒能達成所承諾的銷售額,他們會嚴格按照合同執(zhí)行、等比例退款,后續(xù)還會安排其他直播場次,也安排了員工制作直播切片。
而對于跑路的質(zhì)疑,該負責人稱,前幾天,有些商家直接圍毆了他們公司的同事,“我們沒有逃避,相關資料也提供給公安部門了,他們建議我們暫時不去辦公,因為正面沖突不好?!?/p>
同時,該負責人表示,晟宸澤傳媒和好媽媽影視兩家公司是一起的。對于邀請楊子、黃圣依的抖影傳媒,該負責人稱,這家公司是相關活動的主辦單位,而涉及電商的部分則由他們公司來辦。
圖源:紅星資本局
實際上,這不是黃圣依夫婦第一次陷入帶貨爭議。曾在2020年12月,一家直播代運營平臺的副總經(jīng)理蘇藍曾爆料,“我都快氣瘋了,花10萬坑位費找黃圣依直播,才賣出去5個杯子!”
據(jù)了解,從2020年10月17日開始,她先后和蔣麗莎、黃圣依、楊坤、三江鍋、羅永浩合作了五場直播,為某知名家電品牌的新品保溫杯帶貨。從蘇藍提供的一份統(tǒng)計看,公司為五場直播共計付出32萬5000元坑位費,實際銷售額還不到10萬元。其中,楊坤、黃圣依坑位費最高,都是10萬元,但楊坤只賣出18348元銷售額,黃圣依僅售出5個保溫杯,銷售額695元。
蘇藍回憶當時直播情景:“直播是在10月25日晚上7點開始,本來應該黃圣依播,結果她8點才到。之前都是助理播的。而黃圣依到了后,感覺也不上心,正常來說主播都應該用用產(chǎn)品,但是她基本都不碰產(chǎn)品,像有款酒,她就單純聞了聞,別說介紹產(chǎn)品成分了?!倍搅颂K藍方的保溫杯時,黃圣依已經(jīng)退場,最終只賣出5個保溫杯。
隨后,在202年12月9日,黃圣依工作室發(fā)聲明,稱與主辦方協(xié)定不超過 80 分鐘,藝人實際完成直播時長 80 分鐘,“該場直播活動期間我方藝人并未參與任何保溫杯產(chǎn)品的售賣,我方也未收取任何商家的坑位費,則也根本不存在保底退款一事?!?/p>
圖源:微博@黃圣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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